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应注意哪些问题?
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简称《协议书》)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。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。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,应先阅读《协议书》中的“签约须知”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:
⑴领取《协议书》后,如实填写“毕业生情况及意见”栏内的全部内容并经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推荐盖章。
⑵联系到国有单位的,《协议书》“档案转寄详细地址”栏按单位要求填写,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在相应栏内签注接收意见,加盖公章。
⑶联系到非国有单位的,《协议书》“档案转寄详细地址”栏填写“×××人才交流中心”,用人单位和涉及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(人才服务机构)分别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。
⑷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的,填好《协议书》后,直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(人才服务机构)盖章。